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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农资、农药产品有哪些?

文章来源:     时间:2017-09-20 17:34:18     作者:



农药是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在农业的粮食安全生产及农民增产增收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是由于受我国前期科技发展因素的限制,和以前向农业生产要产量的目标要求,及农药的不合理使用等诸多因素影响,也对当前的生态环境等造成严重污染,影响了人类生存环境乃至直接威胁了人类的生命健康。


我国当前及其今后一段时间的农业生产仍离不开农药的使用。

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水平质量要求的提高,结合农业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和农药使用的现状,国家逐步禁止销售使用了部分高毒、高残留对环境及对人类生命健康会造成影响的农药产品。

近期,国家又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因此农药的科学合理安全使用至关重要,既要确保产量,又要保证质量,同时还有考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达到农药减量控害,提质增效,要大力推广使用绿色防控技术、优先使用对环境友好,对生态环境安全的高效低毒、低残留药剂化学药剂或生物制剂药剂等。

对生产上难降解,残留时间长或对环境污染大或效果不好,生产上使用又容易引起人类中毒或威胁生命健康或有替代高效低毒低残留药剂使用的药剂再逐步进行筛选淘汰禁止使用。

截止目前,我国已经全面禁用了多达39种农药产品的销售和使用,20余总农药产品限制使用,不断推动剧毒、高毒农药的退出和替代,从管理上促使农药不断朝着低毒,低残留的方向发展,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

具体产品为:    

 农业部第199号公告: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以上18种农药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第322号公告: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第1586号公告: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

农业部第2032号公告:氯磺隆、胺笨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等5种农药全面禁止使用。

农业部第2445号公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三氯杀螨醇销售、使用。

同时我国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及其它农资有关的法律法规等也明确规定,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及农资产品。

来源于农资导报,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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